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验收2009~2010年资助人才项目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2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09~2010年资助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届时学校将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具体评价,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1、学校将于6月对引进人才项目进行验收,于10月对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2、引进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需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并于6月17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3、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需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合同书》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复印件),并于10月21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ouszk@163.com。(联系人:曾昭茂;联系电话:2383398)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