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老虎机游戏最全的网站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11月1日至11月10日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公务车,加强廉政建设,避免公车私用,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创建节约型校园,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pt老虎机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利用学校资金购置、部门自筹资金购买、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赠送,在学校各单位从事公务活动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公务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学校办案、治安检查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用车是指用于学校采购货运、卫生作业、维修工程等特种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 除学校允许保留公务车辆的有关单位外,其他各单位不得私自配置车辆。车辆购置需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且经党委会议审核通过。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公务车管理实行两级管理体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公务车辆的一级管理部门,各使用单位是学校公务车的二级使用管理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车辆一级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公务车配置标准。对车辆购置进行节能、环保等的审核。
二、拟定和申报学校公务用车计划,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务车指标内,对学校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公务车的购置、受赠、调配、调拨、封存、报废、回收、处理等手续)。
三、负责全校公务车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公务车的清查、统计。
第五条 公务车辆实行授权使用,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学校各单位是车辆二级使用管理单位,由各单位负责对使用的公务车实行责任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公务车辆公安、交通管理执照和交通运行管理费的缴纳(购置税、路桥费、年审费、保险费、通行费等);
二、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配合开展各种交通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
三、组织贯彻落实学校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授权使用的机动车辆在权限范围内的调度、使用和定期维护、保养及保管等工作;
五、建立车辆行驶记录、车辆里程统计、驾驶员工作量考核、负责车辆涉及油费、维修费、出差费等各类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第六条 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自觉维护、保养好车辆,做到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和返校后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和投诉。
四、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超速开车、带故障上路、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含私自借与他人)。私用车辆造成车辆损毁的,应由车辆保管人赔偿全部损失。私用车辆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后果由车辆保管人自负,并调离驾驶员岗位。
五、违反交通规则者,自行负担违规处理费用;如系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负担全部事故损失,司机(含专职、兼职和临时驾驶人)本人因违章行驶或证件不全被交警罚款的,其费用自付。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领导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以保证人员和车辆安全。
第八条 在保证学校领导用车和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各单位可有偿使用。各单位凭出车单申请用车及办理用车费用结算业务。
第九条 公务车原则上须由固定驾驶员(车辆保管人)驾驶,有需要时可临时调配驾驶员;休息日和休息时间除因特殊公务用车需要外,公务车辆须入车库。
第十条 每台公务车辆需设固定驾驶员驾驶,并负责对车辆的保养和维护,非专职司机不得驾驶公务车辆。所有公务车辆由所属单位统一调度管理,司机不允许接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调动。
第十一条 各二级管理单位要对公务车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主要工作有: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细则;
二、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车辆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公务车及行驶执照、号牌、证件、保养维修档案资料由使用单位严格保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抵债、抵押、出卖、拆卸、改装、丢弃、报废。
第十二条 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窃、抢劫、损坏时,车辆二级管理部门(被保险人)和具体使用单位及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保险人)和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公务用车要求
一、申请范围:
㈠送、取上级紧急文件或机要资料;
㈡财务处到银行送款或取款;
㈢教务处到校外取送试卷;
㈣接待上级领导、外宾或其他重要客人;
㈤师生员工因急病或工伤送医院诊治;
㈥因时间紧迫或交通不便,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或出差、办急事;
㈦发送、提取数量较多或较重、较大的公物;
㈧部门组织的活动及其它经批准的特殊用车(限大客,包括学生的实习、参观、就业等用车)。
㈨保卫应急事故处理。
从事上述范围以外的公务活动,由各有关人员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用车程序
㈠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做到有计划性。用车前,由用车人提前预约并填写书面用车申请。用车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前填好用车申请,送公务车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和确认。
㈡用车部门或个人不得直接要求司机行车,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下班后或休息日临时紧急用车的,须与分管领导先行联系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用车,且用车后需补办用车手续;
三、注意事项
㈠由于车辆紧张,同一天的用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合并使用。
㈡用车部门应按用车申请中确认的任务和路线行车,不得临时要求司机改变线路或增加任务。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延长行车路线的,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改变,事后应补办手续。
㈢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未办派车手续不得自行出车,若临时急需用车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派车手续的,驾驶员出车前应电话告知并于事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地点和行车路线,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㈣学校公务车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做好车辆应急保障工作,在学校交通运输中心或其它部门聘用兼职司机备用,与交通运输中心或汽车租赁公司协调好车辆租赁方式,经费在交通经费支出,确保学校公务用车。
第四章 保养维修
第十七条 设立公务车保养维修登记总本,详细记录所有公务车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情况;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执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第十八条 公务车定期保养、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二级管理部门进行故障分析并核定维修项目和维修费限额等内容,经审核后保养或送修。
第十九条 维修结束后,送修人应对维修的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禁止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或移装,违者将被追究责任。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公务活动车辆使用经费专项使用。车辆保管人须认真填写公务车用车登记表,为确认行车里程、申请加班费及报销出车费用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公务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二级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公务车每月经费支出情况(包括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及行驶公里数,每财政年度将公务车经费支出情况制成报表备案。
第六章 单位保留车辆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辆保留单位应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车辆保留单位的主管领导对留用车辆管理负总责。
第二十四条 保留车辆单位需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次出行的行车时间、里程及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 如遇学校大型活动或者重大接待任务,有关单位保留车辆需服从学校办公室的调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应依据本规定科学统筹本部门用车计划,不得以车辆集中管理为由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行为由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应进行教育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