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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毕业生离校须知

时间:2014-06-13

编辑:

作者:郑雁

审核:

来源: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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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全体员工感谢同学们一直对母校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工作的支持。一晃四年,同学们将要离开母校了,预祝同学们一路顺风,早日建功立业。

毕业离校前,同学们须办理相关退宿手续,具体如下:

一、宿舍设施和家具的清查验收

离校之前,在6月18日前由宿舍管理员逐间房间清查,发现有欠缺或人为损坏公物的,同学们要作适当的赔偿;离校之后,6月25日起管理员再逐间房间清查,发现家具有重新损坏或欠缺的,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和学生处处理,必要时通知全宿舍成员返校协助处理。

特别注意,不能损坏或带走寝室内的网络路由器,下一学期师弟、师妹们需要使用。

二、毕业生寝室充值电费的退还

毕业生要求退还剩余的充值电费的,需凭该寝室全员签名的申请书和办理学生的有效证件,在6月17日~23日,到各宿舍区充值点办理退款。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1、宿舍设施和家具清查验收后,同学们以班为单位,持《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到各办理点归还宿舍钥匙,盖“已办理退宿手续”小印章,办理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18日~21日
8:30~11:30;14:30~16:30
东区:海宇管理员办公室(B112)
中区:海沁管理员办公室
西区:海浪管理员办公室

欠缺钥匙或继续借用钥匙的,需交费:普通木门钥匙1元/枚、复合门5元/枚。交回寝室钥匙后,可领回按金。

2、同学们持已盖有小印章的《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到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住宿服务部(行政八号楼< 教工篮球场前面>107室)盖“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公章。

四、毕业生申请暂留学校住宿的手续

为配合学校宿舍大调整和确保用电安全,6月25日起将停止对毕业生宿舍供电,逐间清理杂物并对宿舍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毕业生必须搬离宿舍,若需暂时留校,请自行提前安排好住宿。

希望同学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母校,积极配合做好以上几项工作,谢谢!

 

 

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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