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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医院关于调整门诊收费及学生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5-06-29

编辑:

作者:林玉瑜

审核:

来源: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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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在湛就读省属高校大学生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湛人社[2015]296号),《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通知》(湛人社[2013]481号)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比例的通知》(湛价[2011]19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pt老虎机的实际情况,对校医院门诊收费及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规定,作以下调整:

1、为便于与城乡居民医保衔接管理,从2016年起,pt老虎机大学生统一按自然年度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2、2015年9月1日起,参保学生就诊不再收取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理疗费、换药费(只收材料费)。改为每次就诊收取一般诊疗费3元/人次,病历手册1元/本。除参保学生以外的其他患者,执行原收费标准。

3、关于调整学生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持有校医院出具的《转诊证》到外院就诊的学生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50%,自行到校外就诊的学生(无《转诊证》)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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