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粤教人函〔2015〕11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教育工会、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教育工会组织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评选推荐以及学校党委会审议和研究讨论,拟推荐以下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一、南粤优秀教师
1、李广丽(水产学院)(重点宣传对象)
2、吴卫祖(信息学院)
3、凌长明(工程学院)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1、安立龙(教务处)
现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8月3日至7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
监察处:邓玉琼(13922089881)
人事处:陈华昌(13590011328)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