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及各科研课题组:
根据2015年9月2日《广东省财政支出进度集体约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下一步省财政将实行部门、单位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其中:
一、省级部门资金用款进度考核挂钩:
1、1-10月支出进度为75%-80%的项目(含75%),按照5%的比例收回统筹;
2、1-10月支出进度为60%-75%的(含60%),按照10%的比例收回统筹;1-10月支出进度低于60%的,按照20%的比例收回统筹。
二、省直部门存量资金考核挂钩:
1、已下达到部门的预算资金,年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未使用完的,原则上收回统筹;
2、项目支出结转不超过当年项目支出的5%,超出5%部分分项目按一定比例收回统筹(20%-100%)。
请各单位(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年终结转结余金额,否则,不但学校预算资金被收回统筹,更影响以后年度学校预算及省级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尽早做好用款计划,需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事项的,请于
10月15日
前将相关票据、报账材料送达财务处审核,我处将于
10月31日
前支付完毕。
2、
9月10日
学校主页“校务公开”--《关于加快国库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第二次通知》涉及的相关课题及陆续到账的省财政专项资助课题,请各课题组于
10月25日
前办理完相关预约报账手续。
相关链接:《朱小丹出席全省财政支出进度集体约谈会 强调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财 务 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